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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医学教育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关于公布2025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教处 发布日期:2025-04-01 阅读次数:5294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教科(处),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业务主管和联系社会组织,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工作已完成,现予以公布(附件1)。同时,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公布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的通知》,将我省获批的2025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一并予以公布(附件2)。项目可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信息平台(https://hunan.wsglw.net,以下称“信息平台”)下载查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项目监管,确保项目按要求高质量执行。各项目申办单位按照“谁申报、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开展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负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经费管理要求,保障项目规范实施。

二、强化过程管理,规范项目实施

(一)项目实施登记

项目申办单位须在项目举办前2周在信息平台提交开班申请,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施登记表》(附件3)、通知及日程报送至委医学科技发展中心。国家级项目另须在项目举办前登录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cmegsb.cma.org.cn)填报项目举办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

(二)项目过程管理

项目申办单位要加强过程管理,不得将项目交由其他单位举办,不得将项目与其他任何形式学术会议、年会、论坛、峰会等活动捆绑合并举办,不得擅自更改项目的名称、编号、内容、师资等信息,不得出现乱授学分等违规行为,严格考勤、考试等制度,加强对学员学习效果的评估,并填写《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自评表》(附件4)。

(三)项目实施反馈

项目申办单位在项目实施完成后2周内通过信息平台完成学分授予,并将项目资料(自评表、会议全景照片、项目负责人授课照片、教材及试卷等)发送至通知内邮箱。国家级项目另须在结束后2周内,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

三、其它要求

(一)各项目申办单位和负责人须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不得跨年度举办。项目执行情况作为下年度项目推荐数确定的重要依据。

(二)各单位应当建立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严格做好学分审核、授予、登记及核认材料存档备查工作,并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分获得情况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上传至省卫生健康委科教信息平台,记入个人学习档案。

(三)我处将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导。督导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评审依据,严重违规者将直接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四、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医学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人:张丽珍 王益勇

联系电话:0731-84822264 0731-84822194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联系人:周明

联系电话:0731-84822189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30号省卫健委1502室

邮箱:16864228@qq.com

 

附件:1.2025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表

2.2025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表

3.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施登记表

4.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自评表

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操作流程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2025年3月31日

  • 附件:附件1:2025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表.pdf
  • 附件:附件2:2025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表.pdf
  • 附件:附件3: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施登记表.doc
  • 附件:附件4: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自评表.doc
  • 附件:继教项目通知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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