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和联系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6〕14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23〕3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以下简称“结业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负责全省结业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省住培考务办(省卫生健康委医学考试中心)和省全科办(省卫生健康委培训中心)分别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具体考核方案制定和考核工作的实施。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教科(处)负责对辖区内的结业考核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各培训基地和有关高校负责结业考核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考核对象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1.2020年全省统一招录的培训期限为3年的住院医师(含全日制硕士专业研究生);
2.2021年全省统一招录的培训期限为2年的住院医师;
3.2022年全省统一招录的培训期限为1年的住院医师;
4.2021年和2022年结业考核未通过的人员。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满3年内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如再次申请结业考核,需重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1.2021年全省统一招录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
2.2020年全省统一招录且未通过2022年结业考核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期满2年内未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者,如再次申请结业考核,需重新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三、报考条件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4项条件:
1.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内容的培训;
2.培训过程考核合格;
3.申报的考核专业与培训专业一致;
4.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2项条件:
1.按规定在培训基地完成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相关内容;
2.培训过程考核合格。
四、报名流程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1.报名时间。临床实践能力考核:2023年3月2日—3月9日;专业理论考核:2023年3月14日—26日。
2.报名流程。
(1)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申请参加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核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信息平台(https://hunan.wsglw.net,以下简称“省管理平台”),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2寸彩色免冠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底框,人像正立清晰,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413×626,大小在150—300k之间)。完善信息后进入“考试系统”点击“学员报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下简称“住培基地”)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试系统”点击“报名信息审核”完成本单位数据的提交、审核工作,并对学员的电子照片进行审核把关,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
(2)专业理论考核。申请参加专业理论考核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核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以下简称“国家人才中心官网”),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模块进入,点击“网上报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打印报名表并到本人所在培训基地进行现场确认。住培基地须安排专人负责登录“考务管理系统”进行现场确认,按要求完成本单位考核对象的信息审核和数据提交工作。
(3)特殊情形。军队人员参加结业考核的,须按照中央军委原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军队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后卫函〔2019〕50号)要求执行。
已参加过既往年度结业考核且在考核时限内未通过的考核对象,只需报考未通过科目。
(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1.报名时间。临床实践能力考核:2023年3月6日—20日;专业理论考核:2023年3月14日—26日。
2.报名流程。
(1)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申请参加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核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向省全科办提交考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汇总表和考生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2寸彩色免冠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底框,人像正立清晰,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413*626,大小在150K—300K之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助培基地”)对学员的电子照片进行审核把关,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
(2)专业理论考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应登录国家人才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从“考生入口”点击“网上报名”,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打印报名表,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所在培训基地进行资格审查。助培基地负责安排专人登录“国家考务平台管理系统”,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网络报名确认,打印确认单,经考生签名、基地审核盖章后存档备查。助培基地须按要求认真完成本单位所有考核对象的数据提交、审核工作。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培训基地具体负责。各住培基地须在省管理平台内、各助培基地需在报名现场对考核对象的个人信息、报考资格、培训轮转等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省住培考务办和省全科办负责复审。
(一)审核重点。重点查验申请考核对象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书)原件。核实申请参加考核对象的培训计划是否有效执行、培训过程记录是否完整、过程考核是否合格等。符合缩短培训时间的住院医师,必须在进入培训初期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且在省管理平台内有可查询的原始证明材料。
(二)审核要求。各培训基地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为结业考核资格审查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对提供虚假个人基本信息和培训信息的考核对象,取消其参加结业考核的资格。我委将对审查不细、把关不严、轮转记录不全的培训基地,视情节进行责任追究。
六、考核专业
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详见国卫科教发〔2014〕4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住培结业考核专业设置为33个,各专业名称及代码如下: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内科 |
0100 |
儿科 |
0200 |
急诊科 |
0300 |
皮肤科 |
0400 |
精神科 |
0500 |
神经内科 |
0600 |
全科 |
0700 |
康复医学科 |
0800 |
外科 |
0900 |
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
1000 |
外科(胸心外科方向) |
1100 |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
1200 |
外科(整形外科方向) |
1300 |
骨科 |
1400 |
儿外科 |
1500 |
妇产科 |
1600 |
眼科 |
1700 |
耳鼻咽喉科 |
1800 |
麻醉科 |
1900 |
临床病理科 |
2000 |
检验医学科 |
2100 |
放射科 |
2200 |
超声医学科 |
2300 |
核医学科 |
2400 |
放射肿瘤科 |
2500 |
医学遗传科 |
2600 |
口腔全科 |
2800 |
口腔内科 |
2900 |
口腔颌面外科 |
3000 |
口腔修复科 |
3100 |
口腔正畸科 |
3200 |
口腔颌面影像科 |
3400 |
重症医学科 |
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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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专业为助理全科,专业代码为6100。
七、考核内容
(一)专业理论考核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专业理论结业考核采用人机对话考核,各专业考核大纲详见国家人才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
(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4〕48号)、《中国医师协会关于印发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2019年修订版)和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19年修订版)》(医协函〔2019〕1001号)要求掌握的临床技能为考核内容。
骨科、眼科、耳鼻咽喉科、检验医学科、放射肿瘤科、医学遗传科等6个专业按照湖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结业考核要求执行;内科、儿科、急诊科、精神科、全科、外科及外科各方向(含神经外科方向、胸心外科方向、泌尿外科方向和整形外科方向)、儿外科、妇产科、麻醉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口腔全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和口腔颌面影像科等21个专业按照2022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标准(详见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执行;重症医学科专业按照2021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重症医学专业实践技能考核标准(详见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执行;皮肤科、神经内科、康复医学科、临床病理科和核医学科等5个专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制定的试点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标准方案执行。
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以《中国医师协会关于印发全科助理医生培训基地遴选标准(2020年版)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医协函〔2020〕508号)要求掌握的临床技能为考核内容,按照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标准方案(详见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执行。
八、考务安排
(一)专业理论考核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专业理论结业考核分别由省住培考务办和省全科办集中组织实施。考核时间为5月20日。
(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在考核基地进行(相关考核基地具体承担的考核专业另行通知),考核时间为5月10日—14日。
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在考核基地进行,考核时间为5月20日—21日。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考生准考证。
(三)准考证打印
1.专业理论考核。资格审查合格的考核对象应登录国家人才中心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为5月15日—20日。
2.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资格审查合格的考核对象应登录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信息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为5月4日—14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5月15日—20日(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相关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见附件1、附件2。
九、考核费用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收费按照《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22〕3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结业考核首考通过率将纳入培训基地年度综合评价以及国家、省级住培、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评估内容。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关考核管理工作制度,确保考核工作安全、稳妥、规范、有序地实施。
(二)各培训基地和有关高校应组织好本单位参考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按时完成报名和资格审核任务,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和缴纳考核费用。同时,密切掌握考生的健康状况,确保考生健康、安全参考。承担考核任务的培训基地要加强基地标准化建设,强化考务人员培训和保密人员教育,提前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安全、平稳、规范、有序地实施。
(三)各培训基地资格审核结束,要认真填写《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2023年度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4)。
《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表格电子版,下同)须于3月10日前报送至省住培考务办(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30号省卫生健康委综合楼5楼507室);《2023年度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汇总表》须于4月7日前报送至省全科办(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30号省卫生健康委综合楼6楼617室)。未按时报送的视为放弃参加考核。
省住培考务办联系人:常恋佳、胡艳,联系电话:0731-84473308,电子邮箱:ykzx@swjw.hunan.gov.cn。
省全科办联系人:刘三妹、胡艳,联系电话:0731-84821556,电子邮箱:qkb@swjw.hunan.gov.cn。
附件:1.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2.2023年度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3.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汇总表
4.2023年度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汇总表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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