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适宜技术推广和应用工作,不断提升我省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三级甲等医院,能够对完成项目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和技术装备支持。
(二)项目负责人实际主持该项适宜技术工作,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申报项目的目标任务。
(三)申报项目符合我委临床适宜技术的同质化培训和推广目标要求。
(四)具有完成项目的基础和良好信誉度。
二、适宜技术范围及要求
(一)基层医疗机构所急需的、常见的、适用的,能显著提升诊疗能力。
(二)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基层医疗技术能力的目标要求相一致,疾病防治重点工作相对应,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与适宜性,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经过多年实践证明,拟推广的技术安全、有效、经济、成熟、相对先进,适合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使用。
(四)承担单位依托优势学科,具备与推广项目所相应的技术团队和其他条件,将适宜技术推广与人才培养相结合。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2年,有配套的经费投入,保证推广工作顺利开展。
三、申报评审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每个单位(市州、委直属和联系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已获得2022年立项的负责人和已有在研适宜技术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再申报2023年适宜技术项目。
(二)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和人才、技术优势,经本单位专家委员会和外请至少一位专家研究论证后推荐申报。本次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行网上在线申报、审核、推荐和评审。申请单位需登录省卫生健康委科教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hunan.wsglw.net/Page/MainPage.aspx),通过登录(如无账号需进行注册)进入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根据系统内附要求进行网上填写和申报。对初审合格的项目,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
(三)申报单位应于2022年6月30日16时前完成网上申报。推荐单位应于7月6日16时前完成网上审核和推荐,逾期不再受理。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情况,对拟确定的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给予项目经费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胡艳、盛小伍, 0731-84822087。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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